楚雄金鹿中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3)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学校安全档案管理情况和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的排查治理。
3、学校德育处、团委、少先队具体负责安全教育情况的排查治理。
4、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安全教育教研和安全教育校本课程开发情况排查治理。
5、学校后勤处具体负责学校建筑物使用情况,建筑物内的商业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6、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学校消防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7、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排查治理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及整治不力而导致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工作。
四、治理内容与重点
全面排查治理消防设施、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校园周边、校园卫生、安全教育、落实制度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1、学校消防设施。重点检查消防灭火器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灭火器内存材料是否过期,消防池,进出水是否正常,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体育场地与器材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以及教室内的用电线路、吊灯等的使用、维护情况。
3、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检查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及时整治。配合公安机关对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
4、学校建筑物的使用。对学校所有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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