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4)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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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市区、城镇各渠、河道排洪困难;三是个别企业重建轻管现象仍
然存在,对自然植被破坏恢复不及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水土流失。
2011年,我们将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
律赋予的职责,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己任,进
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
明度,进一步增强水行政执法监察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
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从讲政治
和顾全局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水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
性。把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水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结合起来,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结合起来,同水行政系统开展的“三大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
起来,切实加强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水行政工作建章立制和规范化建设力度。要充分
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把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在实践中的成功经
验和做法,通过调查研究,逐步提升到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上升为规
范性行为。
三、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要按照有法
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
入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严格、文明、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