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防爆管理制度通用范本(3)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精制制度系列编号:AN-QP-HT744 机电设备入井必须经矿井机电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3、出井大修、中修和小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的生产厂家出厂标准方可使用,并经专责防爆检查员张贴防爆合格证方可下井。
4、防爆电气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机电管理部门防爆组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三大保护、电缆、局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等实行监督检查,查出的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下达所属责任队组限期整改。
6、各采区、工作面应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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