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 无菌检查标准操作规程(药品)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公司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编号:STD-SOP-QM-004-00 题 目 无菌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颁发部门 分析测试中心 制 定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分 发 分析测试中心 研发部 药品研发中心
目的:规范无菌检查操作法
范围:无菌检查法包括直接接种法和薄膜过滤法。前者适用于非抗菌作用的供试品,
后者适用于所有注射剂的供试品。
职责:分析测试中心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正文:
1.操作前准备
1.1试验设备、仪器用具
1.1.1薄膜过滤器 滤膜(0.45μm)
1.1.2恒温培养箱(32.5±2.5℃)、生化培养箱(25.5±2.5℃)
1.1.3手提式不锈钢蒸汽消毒器、电热恒温干燥箱(250℃)
1.1.4显微镜
1.1.5玻璃器皿:试管、锥形瓶、量筒、培养皿(φ90mm)、刻度吸管(1、5、10ml)、、针头——洗净、晾干,用牛皮纸包扎严密,121℃蒸汽灭菌30分钟。一次性无菌注射器(2、5、10、20、30ml)
1.1.6手术镊、剪——160℃~180℃干烤2h。
1.2供试品等的处理
供试品试验用盘、试管架等进入无菌室之前用消毒剂擦试。
1.3按无菌衣服的着装程序穿戴好无菌衣、帽、鞋。
2.检查
2.1直接接种法
2.1.1供试品的制备,按规定量取供试品混合。
2.1.2接种
——取备妥的供试品,以无菌操作将该供试品分别接种于需、厌气菌培养基6管,其中1管接种金黄色葡萄球菌对照用菌液1ml作阳性对照,另接种于真菌培养基与5管,轻轻摇动,使供试品与培养基混合。
2.1.3培养
——需、厌气菌培养基管置(32.5±2.5℃)培养箱中培养14日、真菌培养基管置(25.5±2.5℃)培养箱中培养14日,在培养期间应逐天观察并记录是否有菌生长,阳性对照管在24小时内应有菌生长,如在加入供试品后,培养基出现浑浊,培养14天后,不能从外观上判断有无微生物生长,可取该培养液适量转种至同种新鲜培养基中或斜面培养基上继续培养,细菌培养2日真菌培养3日,观察是否再出现浑浊或斜面有无菌生长,或用接种环取培养液涂片、染色,用显微镜观察是否有菌。 ——有轻微抑菌性的供试品可加入扩大量的每种培养基中,使供试品稀释至不含抑菌活性的。
2.2薄膜过滤法
2.2.1抽滤
——按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方法处理后,加入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少100ml的适当容积的容器中混合后,通过装有孔径不大于0.45μm的薄膜过滤器,然后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冲洗滤膜至阳性对照菌正常生长为度。
2.2.2培养
——取出滤膜分成3等份,分别加入需、厌气、真菌及阳性对照管培养基中按规定温度和时间培养。
2.2.3阳性对照
——根据供试品特性加入相应对照菌液1ml(抗细菌药物,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对照菌;抗厌氧菌药物,以生孢梭菌为对照菌,抗真菌药物,以白色念珠菌为对照菌),阳性对照管细菌应在24~48小时有菌生长,真菌应在24~72小时有菌生长。
2.2.4阴性对照。
——将灭菌稀释液200ml通过0.45μm的薄膜过滤器,共2次。每次用100ml灭菌稀释液冲洗每个滤器,共3次。一张滤膜加入需、厌气菌培养基,一张加入真
菌培养基作阴性对照。
3.结果判定
3.1第一次检查结果在培养期结束,肉眼观察、阳性对照管混浊有菌生长,阴性对照管应澄清,供试品需气菌、厌气菌及真菌培养基管均澄清或混浊,但经检查证明无菌生长,均判供试品无菌检查合格。
3.2在培养期间,阳性对照管混浊有菌生长,供试品的需气菌、厌气菌及真菌培养基管中,任何一管有菌生长或混浊并经确证有菌生长,应依法重新取样2倍量复试(双份复试,可保持培养基中供试品的浓度一致),复试结果均无菌生长,判供试品无菌检查合格;复试结果其中任一培养基管有菌生长,应判供试品无菌检查不合格。
4.注意事项
4.1无菌检应由具有微生物学专业知识,较高水平的无菌操作熟练的人员或相应资格的经过正式微生物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
4.2无菌检查时,除无菌室应符合洁净级要求外,应严格掌握无菌技术,使用的器材、材料需灭菌彻底。
4.3所有灭菌物品放于缓冲走廊内,2天内用完。
4.4无菌室应定期用消毒液擦拭,并进行净化度检查,无菌检查区台面每日应监测一次,在台面左右各置2个营养琼脂平板,暴露30分钟,菌落数应小于1个/平板,如连续2天菌落数大于1个/平板,应停止使用。
4.5灭菌器材、供试品等外包装在缓冲间拆除后方可送至净化台上。
5.操作地点
——在净化级小于10000级,局部净化小于100级的操作间内进行,室温18-26℃,湿度40~60%。
6.附——无菌检验纪录。见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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