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体系化方式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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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体系化方式
On the Systematic Way of Law
作者:梁成意;陈祥飞
作者机构: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出版物: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7年第3期
摘要:关于法体系的发展,传统视角强调从宪法到法律的单向度逻辑生成,即宪法对法律的统帅与法律对宪法的服从。实际上,作为法体系的基本
构成要素,宪法与法律相互调适、相互促进,具体表现为四种基本关系:
一是宪法保留,即只有宪法的具体规定,而无法律具体化规定;二是宪
法法律化,即法律将宪法的规定具体化;三是法律宪法化,即将相关法
律原则与规则宪法化;四是法律重述宪法,即法律直接重述宪法条文。
通过这四种关系,宪法与法律实现了双向互动,促进了法体系的完善。页码:1-5页
主题词:法体系;宪法保留;宪法法律化;法律宪法化;法律重述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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