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置或其他报警装置。 B)二号区的门窗应安装开关式报警装置,同时需安装入侵探测器。 C)三号区的门窗通风孔应安装开关式报警器,对进入营业室的通道安装入侵探测器。 D)中心控制设备应有现场声音复核或录音功能。 E)对自动取款装置,应采取实体防护,并设报警装置,有条件时可设电视监控。 F)系统应有与公安接警台联网和联络通讯的功能。 G)其余与5.1相同。 5.3二级防护工程 a)一号区的入口、窗、天棚应使用报警装置进行防护,有独立中心控制室的营业场所的守库室,应安装摄像机,实施电视监控。中心控制室、守库室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B)二号区的营业厅(室)、现金柜台应安装摄像机,实施电视监控。有条件的对进入中心控制室的通道也可安装摄像机,实施电视监控。 C)三号区的重点部位应安装摄像机,实施电视监控。 D)守库室、二、三号区应安装声音复核装置,控制设备应具有切换、自动录音等功能。 E)电视监控设备应具有自动、手动切换功能或多画面显示功能。系统应具有选择定格,对多画面显示系统应具有多画面单画面相互转换、定格等功能。录像系统应具有自动录像功能,即报警信号能自动启动录像设备进行录像。对于实行柜员制的营业场所,应设置一对一的摄像设备,在营业时间内应长时间录像,录像资料至少应保留一周。 F)对有条件的营业场所的四周可安装周界防入侵报警系统。 G)对重点部位的玻璃门窗应安装玻璃破碎报警器之类的报警设备进行防范。 H)报警系统的启动、布防、撤防、旁路、复位等均应采用密码控制的形式,由专人进行操作,中心控制室的门应安装防盗门或加电子密码锁。 i)中心控制设备应具有有线、无线两种报警传输方式及有、无线转换功能。报警信号能及时难确地传送到有关接警部门。 J)有条件的营业场所的重点部位应设置入口控制系统,用信息卡的方式对进出该部位的人员进行分级分档管理。 K)其余与5.2相同。 5.4一级防护工程 a)一级防护应为全方位防护。入侵探测系统至少应选用二种以上不同探测原理的探测器。 B)一号区、二号区、三号区的所有门窗安装报警装置,门应安装防盗安全门。 C)守库室、二号区、三号区均应设置摄像机,摄像机数量 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应能在中心控制室观察到上述区域的全部图像。 D)营业场所的四周应安装周界防入侵报警系统。 E)录像系统在营业期间应能长时间录像。非营业期间能在接收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的同时自动启动照明、录音或录像设备。 F)营业场所的重点部位应设置入口控制系统,能通过信息卡的方式对进出该部位的人员分级、分档管理。 G)中心控制室应能在接收报警信号的同时立即识别部位、性质(抢劫、盗窃、火灾、故障等),并在屏幕上显示;打印记录及存贮报警时间、部位、性质及处置预案。 H)其余与5.3相同。 5.5 各级防护工程设计时还应执行GA38中的有关规定。 6工程技术设计 6.1人侵探测器 6.1.1 人侵探测器必须符合GBl0408.1及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 6.1.2 入侵探测系统在其防护区域内,当入侵发生时不应发生漏报警。 6。1.3 在防护区域内入侵探测器盲区边缘与防护目标问的距离不得小于5mo 6.1.4 复合入侵探测器,只能视为是一种原理的探测装置。 6.2紧急报警装置 6.2.1 紧急报警装置可采用有线或无线报警方式。 6.2.2 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a)防误触发措施; b)触发报警后,能自锁; t)复位需采用人工再操作方式; d)无线报警装置的发射机应能在整个防范区域内达到触发报警的要求。 6.3室外周界报警防护系统 6.3.1 室外周界报警防护系统可采用以下方式: a)栅栏和振动传感器组成的周界报警防护系统; b)砖墙上加栅栏结构,配置振动、冲击传感器组成的周界报警防护系统 c)以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阻挡式微波探测器或地音探测装置组成的周界报警防护系统; d)用隔离墙、防盗门、窗及振动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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