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0)
时间:2025-04-30
时间:2025-04-30
小学校警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校警管理,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规范校警纪律要求
①值班校警形象要求:穿着整洁警服,佩戴校警证件。
②校警礼仪要求:举止文明、动作规范、语言客气、态度和蔼
③校警工作原则:细心、文明、勤恳、机警、守纪。
④校警工作态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情服务、严谨细致、尽职尽责。
二、严格规范校门的管理
1、实行上班时间制值班制度。不擅自离岗、串岗,绝不允许出现缺岗、误岗、脱岗现象。因有事须提前请假,待领导批准后,请假才有效,否则当旷工处理。
2、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关、开校门。在上放学人流高峰期必须敞开大门。其他时间开小门,不得随意敞开大门。特殊情况灵活处理。
3、校门执勤要求。校警人员要求学生入学、放学前10分钟到执勤岗位,若时间更改,另行通知。每天执勤人员不得少于2人,重大活动全员参与。节假日至少保证1人。
4、规范校门钥匙的管理。校门钥匙一律由校警室和学校领导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备。否则,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5、严格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①未经学校允许,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禁止可疑人员、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②凡外来人员要求进入校园,校警必须问清来访事由及对象,及时与有关人员电话联系,经查实征得同意,来访者凭身份证或有关证件在校警处登记,填写“来访登记表”,才允许进校。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校警室内或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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