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开元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3)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萧山支行承诺在具备该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给予贷款支持,该流动性支持仅限于发行人因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发生正常经营所需不足部分的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本期应付债券本息的100%。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开元旅业集团、集团、公司:指开元旅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2010年开元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和/或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主承销商:指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0年开元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各自承销的比例承担本期债券发行的风险,即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届满后,将未售出的债券按照各自承销比例全部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募集款项。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承担余额包销责任,无论是否出现认购不足情况和/或任何承销团成员发生违约行为,主承销商均有义务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届满后向发行人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发行款项;各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规定的比例承销债券,并对主承销商按各自承销比例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承销团公开发行:指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
上一篇:如何提高初中语文家庭作业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