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教育思想(2)
时间:202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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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教育目的,方法,内容
其娇生惯养。如果“从幼便骄惰坏了,到长亦凶狠”(《小学·嘉言》)。所以家庭教育不可有丝毫放松。为便于教育从幼年抓起,朱熹亲自为儿童编写了一本《童蒙须知》作为教材之用。
朱熹继承了孔子关于“少时若天性,习惯成自然”的看法。他认为只要使青少年日常一言一行都能遵循一定的礼仪守则和规范去做,日子久了,自然会形成习惯,长大成人后就能遵守伦理纲常而不违。可见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习惯是儿童道德品质养成的关键所在。
如何能有效地培养青少年的道德行为习惯呢 ?朱熹认为须从具体的日常事务入手,所谓“圣贤千言万语,教人且从近处做去”(《朱子语类辑略》卷二)。为此,他主张培养青少年道德行为习惯最好的方法就是把社会伦理具体化和条理化,让青少年遵照履行,为使他们“洒扫应对,入孝出悌,动罔或悖”(《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六)。朱熹在其撰写的《童蒙须知》中,对儿童衣服冠履、言谈举止、待人接物、洒扫应对、读书写字等日常生活习惯和行为准则都按照儒家的标准作了具体规范,比今天的《小学生守则》还要细致,要求青少年遵循不违,诚履笃行,庶几将来“自不失为谨愿之士”,甚而“入于大贤君子之域,无不可者”(《童蒙须知》)。
朱熹虽然强调青少年的“行”,但并不等于说不重视“知”。他认为要形成青少年的良好道德行为习惯还必须同时向他们灌输社会伦理道德观念,这正如他所指出:“为学之实,固有践履。苟徒知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然欲行而未明于理,则其践履者,又未知其果何事也。” (《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九,《答曹元可》)他形象地以眼睛和脚的关系来比喻行和知二者的关系:“知与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朱子语类》卷九)行与知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二、教育方法
为了达到“明人伦”教育目的,在教育方法上,他用“博学之、审问之、愤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作为为学的次序。并提出“自修身以至处事接物,亦各有其要”,以“言忠信、行笃敬作为修身之要”;以“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劝”作为处事之要;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作为接物之要。朱熹的道德教育方法,举其要点,主要有二:
(一)循序渐进法
朱熹认为,学校德育应分三个阶段进行:八岁以下为童蒙阶段,道德教育要“始于衣服冠履,次及言语步趋,次及洒扫涓洁,次及读书写文字及杂细事宜,皆所当知”;八岁至十五岁为小学阶段,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皆所以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十五岁以上为大学阶段,主要是“发明此事之理,就上面讲究所以事君、事父兄等事是如何”。朱熹还主张小学以上所用教材的次序是:先读《大学》以定其规模;次读《论语》以立其根本;次读《孟子》以观其发展;次读《中庸》以求古人之微妙处。读了“四书”再读其他经书。
可见,每个阶段的道德标准和要求各不相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每个阶段的道德教育是割裂的或孤立的。恰恰相反,朱熹认为不同阶段之间是一个连续的整体,各阶段要互相衔接、由浅入深、由简到繁、不可中断。童蒙阶段和小学阶段是基础,大学阶段是小学阶段的扩充和深入。因此,在德育过程中,既要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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