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安全知识培训[1](16)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检修知识
用火的主要安全措施1、用火前要对用火现场的移动及固定式消防器材和安全设 施全面检查,确保完好备用。 2、 凡在存有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上用火,必须首 先退料并切断各种可燃物料的来源,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并 将与之相连的各部位加好盲板(无法加盲板的部位应采取其 它可靠隔断措施),防止可燃物料的窜入或用火源窜到其他 部位,盲板要符合压力等级要求,严禁用铁皮及石棉板代替 盲板。 3、 在有可燃气体的装置(部位)用火,应使用检定合格并 经公司认可的便携式有毒有害检测仪对用火点附近的动、静 密封点进行检测,如有泄漏,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 方可用火作业。检测合格后超过30分钟的用火,需重新采样 检测,并将分析时间、数据在作业许可证现场确认批准表注 明。用火分析数据检测人员必须是经直属单位的培训或基层 车间(站、队)培训合格后,并在直属单位安全部门备案的 合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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