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用本) 2009.02.09(8)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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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隧道建设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用本)
3 安全风险评估
3.1 风险定义
若存在与预期利益相悖的损失或不利后果(即潜在损失),或由各种不确定性造成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损失,均称为工程风险。一般而言,在公路隧道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风险R可表示为在工程设计和施工期间发生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环境破坏或工期延误等潜在不利事件的概率P与可能后果C的集合,表达式为:R=f(P,C)。
3.2 基本原则
3.2.1 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
分类原则:公路隧道根据所处介质的不同可分为岩石隧道、软土隧道(包括黄土隧道)和水下隧道等三大类,而不同隧道可采用的施工方法千差万别,因此在进行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时,需要针对隧址区地质条件、设计方案、施工技术、环境及参与单位等特点,确定工程不同阶段的评估对象、目的及方法。
分阶段原则:公路隧道建设的设计和施工阶段是公路隧道安全风险管理过程的核心,也是公路隧道工程建设风险能否得到有效控制的关键。随着工程阶段的发展,风险也在动态变化,相应各项风险的发生概率、损失以及对于整个工程风险的权重都在不断变化,因此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应与相应的建设阶段紧密结合,分阶段开展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
(1)根据工程性质与特点,确定风险评估的依据,保证评估的合法性; (2)根据评估阶段的不同,应明确评估对象与目的,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以实现评估的科学性;
(3)对评估的对象要有全面的认识,同时对重点风险源应有针对性重点评估,确保评估的针对性。
3.2.2 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
(1)风险控制措施的建立应遵循经济合理、可靠适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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