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十不准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小学安全管理措施
校园安全十不准 做危险事。
二、 不准于下课之时,追打、狂奔、攀爬、乱扔沙子石头,不准将玩具刀、玩具枪、鞭炮等危险性物带入校园。
三、 不准在楼梯间聚集玩耍,堵塞楼梯。上下楼梯靠右行走。
四、 不准将零食带入校园,不准在校内买吃零食。
五、 不准随意触摸电器,破坏用电设施;不准在未经老师许可下,于节假日进入校园。
六、 不准在任何时候攀爬翻越围墙。
七、 不准于非放学时间,未经老师许可,擅自走出校门;中午进入校园以后,没有老师许可,也不准于午休期间再走出校门。
八、 不准在校园内骑自行车。
九、 不准在校车内打架滋事。要严守纪律,听从安排。
十、 不准于放学后在校内外逗留玩耍。
大通湖区二中小学部 一、 不准于上课之时,不按老师要求,玩危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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