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简介版)GSP自查报告(3)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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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施与设备
我店经营面积为200平方米,有符合药品陈列要求要求的柜台51个,共61米,并根据“四分开”原则将其划分为非药品区和药品区,药品区又划分为处方药盒非处方药、外用药和内服药、易串味药单独陈列。营业有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示醒目,店面环境清洁卫生,地面平整,所有药品经营之路管理工作配以电子计算机管理,并配有经昆明市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的温湿度计一台,防尘工具、防潮用品、防虫用品、防鼠用品齐备,工作正常,达到GSP标准要求。 关键项3项,一般项10项。关键项达到2项(另6801项为合理缺项),一般项达到7项(另6705、6807、6808项为合理缺项)。
四、进货与验收
我店采购员严格按“按需采购、择优采购”的原则从通GSP认证的实力雄厚、品种齐全的合法企业购入药品,票据合法,做到票、帐、货相符,验收按质量管理制度程序,验品名、批准文号、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效期、生产日期、说明书、包装、外观质量等,并做好记录,达到GSP要求,首营品种、首营企业审核按GSP要求进行。 关键项9项,一般项14项。关键项达到7项(另7007、7002项为合理缺项),一般项达到13项(另7504项为合理缺项)。
五、陈列与养护
药品按“五分开”原则和按功效分类陈列,药品摆放做到标示不到置、上下不混跺、左右不叉花,老批号放在新批号前,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出货。每天早上和下午按时记录温湿度,发现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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