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博传播与公共领域建构的几点思考(4)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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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化,需要制度的建设。另外,微博可能会受到经济利益的影响。如近几年出现的“水军”就是一种通过伪造民意来实现意见把关的手段,其中很多和商业因素有关,表明微博传播受到了经济利益的侵染。
第二,公众具有独立人格。网络中参与者一般都是匿名的,具有虚拟性的特征。也正是由于虚拟的特征,网民相对现实世界而言在网络世界中能自由的发表言论。但虚拟性也滋生了很多非理性的言论。从哈贝马斯的理想角度出发,没有实名,只是一个随便的账号就可以随便发言,当人们不敢公开表明自己的身份时他也无法真正承担责任。因此,此时的讨论很可能是非理性的,会消解公共领域。从这个层面而言,公众要具有独立人格,能平等理性参与交流,本质上还是需要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提高公众理性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具备社会责任意识,以建设性的态度参与,遵守法律制度和规范。
第三,自由辩论,理性公开批判达成共识。现实的情况是有些可以辩论批判,有些话题却不能自由辩论和批判。比如关于“钓鱼岛事件”,在微博上显然是不能自由充分交流的。而理性批判如前文所述在当前的微博环境中也并不乐观,加上作为普通公众要想使自己微博上的某些信息受到关注并被广泛转发评论,最后达成共识形成舆论,其实并不容易。
哈贝马斯所说的理想的公共领域终究是一种理想,现实中会受到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力的侵染。虽然微博的出现确实使理想的公共领域成为可能,但公共领域的建构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最终还需要体制改革和制度的完善,需要公众媒介素养的提高。(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注释
[1] 《微博属性,溶合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各自法则》,《南方都市报》,2011年9月2日。
[2] 李伶俐:《微博热的冷思考——兼论微博碎片化的特征及影响》,《新闻爱好者》,2011年第5期。
[3] 彭兰:《网络传播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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