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快速、妥善地处理我厂发生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带来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能够迅速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及时有效措施组织处置突发事件,防治安全事故蔓延,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并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的原则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科室要无条件地服从领导小组对其资源(人力、物力、财力)的调度和指挥。
(二)确保重点的原则
确保全体行动人员的安全,确保重点部位、重要物品的安全,保护事故现场,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三)紧急处置原则
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不同于正常工作,要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为前提,坚持急事急办和特事特办的原则。各科室及相关人员都要果断、迅速、准确、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
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认定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潜在严重危害,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危害程度不同可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对应一套应急处理措施。
一般事件,是指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突发事件。
重大事件,是指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突发事件。
特大事件,是指生产加工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突发事件。
四、应急机构与相应职责
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由厂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食品生产副厂长担任;
组员:
2、组织分工及职责
(1)组长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工作,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综合协调组成员:(名单略)
职责:组织协调、上报、通迅联络,制定临时对策,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等。
(3)事件处置组成员:(名单略)
职责:事件现场指挥、执法检查、现场调查、样品采取、物品处置等。
(4)后勤保障组成员:(名单略)
职责:人员救助,保障资金、物资、车辆等。
五、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程序与措施
1、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现者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向组长或副组长报告。
2、由组长或副组长立即通知综合协调组,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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