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查危急值登记本(2)
时间:2025-02-24
时间:2025-02-24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即当这种辅助检查结果出现时,说明患者可能正处于危险的边缘,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即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当发现我院开设的“危急值”时,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向临床科室正、副主任发出危急值报告,并在《检查、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上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3、我院危急值报告制度涉及全部临床科室,其中ICU、手术室、急诊科等作为重点,各科室在科内设置严格的危急值报告流程,科主任或主班护士接到“危急值”报告后立刻书面记录并报告床位医师(手术室、急诊科应当确定危急值报告信息接收人);
4、床位医师得到危急值报告后首先考虑两点:一是该结果是否与临床症状相符;二是如果临床症状不符,样本的留取是否有问题?由于检验样本的分析前段并不都能由临床实验室所控制,有时出现的“危急值”并不是患者的实际检验结果,患者并无相应危急症状。如果需要,马上重留标本复查;
5、对于危急值报告开设的项目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特别是分析前质量控制措施,各科室(包括后勤保障)应当制定出相应的制度,包括标本的采集、溶剂(抗凝剂等)的正确应用、正确的存储、标本的运送、交接等措施,并认真实施;
6、职能部门定期对危急值报告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和改进。每年对危急值报告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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