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L-EP-ENG-03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管理程序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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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保护进行全过程管理,有效预防、减少和控制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引进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基建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从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全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本文件制订/修改的权责部门是工业工程课。
4.2 工程部负责新材料、新工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归口管理。 4.3 工程部
4.3.1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方案、新设备应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的落实
和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的归口管理。 4.3.2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所产生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
并负责对由项目引起的体系文件的变更实施补充、修改,文件的补充(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4.4 环境管理者代表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出现的重大环境因素进行审核批准,并
对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 内容
5.1 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环境影响评价
5.1.1 在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前,由工程部及工业工程课组织评价小组对所采用的新
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应优先考虑环保、节能型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5.1.2 对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以下方面
5.1.2.1 新材料中是否含有环境管理物质、国家禁止或严格限制使用物质的(必
要时提供检测报告)等资料,是否属于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是否可以为其他物质所替代)。
5.1.2.2 新工艺、新设备的节能性和其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的排放
情况。
5.1.2.3 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环境影响评价表由环境管理者代表批准。
5.2 基建项目的新改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
5.2.1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管理
5.2.1.1 在新项目设计、施工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新上项目时应考虑
它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根据项目的规模、特点、类型等综合考虑废水、废气、噪声、辐射和其他对环境有害的因素。
5.2.1.2 工业工程课应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组织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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