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3)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三)健康评估以居民健康签约信息为基础,在县乡健康服务团队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不少于1次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健康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掌握常见的预防保健措施。
(四)转诊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为签约居民及时提供向上级医院预约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
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
四、签约模式
根据我县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以及乡镇卫生院的职责,签约服务由卫生院及卫生室两级组建健康服务团队包卫生院班子成员包片,专业技术人员包卫生室,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将签约服务形成网格化管理,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一)签约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辖区签约居民提供服务。所属卫生院采取技术人员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结成对子,与卫生院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共同负责对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
(二)签约形式为保证签约服务得到有效落实,签约的对象既可是乡村医生个人,也可是由乡村医生组成的团队,但应明确负责人与联系人,便于群众联系。在双方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居民自愿选择医生,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村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