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凭合同(3)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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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负责租凭机械进出场运费,承担运输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⒈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天停机,如付款后继续承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50%以作违约金。
⒊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⑴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⑵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凭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做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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