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5砼预制板、U型槽工程(3)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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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4监理单位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2.5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
三、施工过程监理
3.1 承建单位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与整理,并定期向监理部报送。
3.2承建单位应于开工之前,应完成对渠道土方修整和清基工作及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检查内容包括:
(1)渠道底宽的检测;
(2)基底标高的检测校核;
(3)坡比的检查;
(4)基底有没又有软基情况(有软基的,需清整到符合施工要求的基底,对其进行砂卵石换填)
(5) 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
承建单位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