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信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细则(18)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试和验收,否则扣30分。
b.质量检验: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验扣20分;对不合格产品未按规定进行处理扣10分;未执行国家或行业相应标准扣10分。
c.设备管理:未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扣20分;未按规定建立台帐及设备档案扣20分;未按规定进行计量、测量器具的检验扣20分。
d. 操作规程、工艺文件的制定:未及时制定相应文件扣10分;未按计划进行技术培训扣10分。
e.员工考核:对本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工作不细致、不精确扣10分;未按公司规定进行考核扣30分。
f. ISO9000出现不合格项扣10分。
B定性考核:由综合部根据每周(或每月)管理的重点,调整考核项目。定性考核以综合部每天(或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及安全管理小组的检查情况作为评分依据。
1.总则:
(1)定性考核必须以事实说话,综合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优秀/较差的事实。对综合部的定性考核由考核小组根据安全管理小组的检查情况,及公司本周管理状态评定。
(2)评分小计=综合部评分×70%+自评分30%
(3)定性考核中如部门出现严重的违章违纪(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本部门本周定性考核积分为零。 (4)定性考核总分30分,根据定性考核标准评分。 (5)部门负责人考核与员工违纪处理的关系:责任追究按
80/20
比例,
对违纪员工按制度进行经济处罚,对部门负责人按本标准扣分。
2.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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