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
时间:2025-02-27
时间:2025-02-27
当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
一、新农合基金的主要来源和用途
新农合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是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按人缴纳参合资金(筹资标准逐年提高,2012年的标准是每人缴纳50元);二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补助标准增加,2012年每人补助240元)。
农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共同组成新农合基金,以县为单位统筹使用。基金主要用于参合农民当年住院医院费用的报销,适当兼顾门诊费用的报销。
二、参合农民到医疗机构就诊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参合农民要首选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必须要携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卡》和身份证(或户口簿),以便就诊后当场报销。
三、我县实行“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目前我县实行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省市医院在内共有35所,其中: 省级医院(1所):弋矶山医院; 市级医院(7所):马鞍山市人民医院、马鞍山市中心医院、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马鞍山市中医院、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马鞍山十七冶医院、解放军第八六医院; 县级医院(5所):当涂县人民医院、马鞍山东门医院、当涂县血防站、当涂县计划生育服务站、马鞍山市医疗集团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医院(22所)。
四、住院报销政策
由于2012年筹资标准再次提高(农民个人缴纳50元,财政补助240元),为保证广大
五、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补偿只限于在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村卫生室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在乡镇卫生院就诊按40%、一体化村卫生室就诊按50%的比列进行补偿,实行乡镇卫生院25元/户/日、一体化村卫生室20元/户/日封顶,全年按户100元/人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