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企业破产法

时间:2026-01-19

企业破产法

一、破产与破产法的概念

1、破产概念是指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经法院审理 并在其监督之下,强制清算全部财产,公平清 偿全体债权人债权的法律制度 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 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 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 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2、破产特征第一,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已无偿债能力,不能 对债权人履行全部清偿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公平解 决对全体债权人的债务清偿问题。 第二,破产清算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共同进行, 属于债权的集体清偿程序。 第三,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 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终结其商事经营 活动。

3、破产法是规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法院 强制对其全部财产进行清算分配,公平清 偿债权人,或通过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 成的和解协议清偿债务,或进行企业重整, 避免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指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企业 破产法》。

二、破产界限(又称破产原因) 破产界限又称破产原因,是指认定债 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当事人得以提出破产 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事实。 主要原因有: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 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不能清偿还债方式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 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偿 清偿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提出清偿 要求、无争议的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对债务在可遇见的相当长的期 间内持续不能清偿

不 能 清 偿

债的性质

不能偿还期限

三、破产的程序重整 整顿 结果 继续存在

申请

受理

破产宣告

清算

注销

申请人

管 辖 申报债 权

条件

清算组 破产财产

债权人会议组成 债权人会议职权 债权人会议表决

破产债权 清算费用

(一)提出破产申请的当事人, 也即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人 当事人提出申请应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 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的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有 权 提 出 破 产 申 请 的 人

债权发生的事实及相关证据

债权人

债权性质和数额 债权担保的证明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企业亏损的证明

证 明 对 方 无 力 还 债

债务人

证 明 自 有关会计报表企 己 业财产状况明细 无 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 力 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破产的意见 还 债

(二)破产案件

的管辖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 由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 与企业注册登记 机关的级别一致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区的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破 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即政 策性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认 为必要时也可受理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破产案件, 但应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破产 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破产申请流程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 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 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申请

受理

通知债权 人并公告

债权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提 出申请

提供债 务清册

收 到 通 知 一 个 月

未收 到通 知自 公告 之日 起30 日内

(三)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的法律效力 受 理 后 的 法 律 效 力对于法院而言对债务人其他民事执行程序 (包括审理程序、执行程序 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

对于债务人而言 对于债权人而言

个别清偿受限 不得要求个别清偿

(四)债权人会议性质 是临时自治团体,不是权利主体;其决议 往往由法院认定,清算组执行 由全体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的主席 应当由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凡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都享有出席会 议和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

债 权 人 会 议

组成 表决权

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职权 表决

核查债权、监督管理人、审查管理人费 用和报酬、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 员、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 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

表决权1、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没有表决权,除非 放弃优先受偿

3、兼有双重身份的债权人,债权人享有的 表决权仅限于无财产担保的部分4、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果担保物小于债权, 则债权人就未清偿的部分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 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第一次

人民法院 债权人会议主席 以后会议

清算组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

有权提议召开

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普通决议 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 且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总额的1/2以上 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 且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总额的2/3以 …… 此处隐藏:75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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