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晚自习辅导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05
时间:2025-04-05
中职学校学生学力差,自控力弱,加强晚辅导管理至关重要。
中职学校
晚自习辅导教师管理制度
一、所有任课教师都有辅导晚自习的义务。
二、晚自习辅导安排实行级部负责制(级部安排,教务处统筹),各级部要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安排辅导内容,各级部晚辅导更新信息应及时上报教务处汇总,以便值班领导查岗。
三、辅导教师应在预备铃前到岗,组织学生作好晚自习的准备工作。
四、辅导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和班干部或班主任核实后准确填写学生缺席原因(住校学生应写清学生性别、准确填写学生所住宿舍信息,便于值班人员查寝)。
五、每节课上课铃响后,教师均要点名一次,维护和保持好课堂纪律,对课堂情况做好记载。
六、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协调值周领导配合解决。
七、晚自习结束后,辅导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学楼,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
八、晚自习辅导教师不得迟到,不得无故缺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学生的晚自习辅导工作。若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由请假教师必须在本校内找一位自愿代替本人所有工作职责的教师,经所属级部主任同意后方可请假,辅导教师的考勤由值周教师负责登记并上报教务处。
九、晚自习辅导教师失职行为及相应处罚:
中职学校学生学力差,自控力弱,加强晚辅导管理至关重要。
(1)辅导教师若发生迟到、早退等现象,则取消当天的辅导报酬。
(2)未经部主任同意私自调换辅导的,则取消当天辅导报酬。
(3)辅导教师中途脱岗的,本次辅导不仅无效,还将对脱岗教师进行罚款,该教师若是二节辅导则罚款20元,若是三节辅导则罚款30元,若是四节辅导则罚款40元。
(4)辅导教师旷课(没有辅导)则按旷工处理,每次扣款50元。
十、晚自习辅导教师若发生如下严重失职行为,经学校校务会研究讨论后将作出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评聘高一级职称资格,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1)由于辅导教师迟到、旷课、早退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2)对缺席学生没有记录、不及时联系和了解情况、不及时上报值周行政领导而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3)末经值周领导批准,擅自离开教室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4)教师酒后辅导的;
(5)辅导教师下晚自习未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学楼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6)未经学校准假擅自离岗的;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