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问题及其对策

发布时间:2021-06-05

电子商务迅猛的发展,给传统的税收理论和税收征管方法带来巨大的挑战。本文首先列出了3种国际上主要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观点,其次结合传统税收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具体分析了这几种观点的利与弊,最后从税制和征管体系两方面给出我们对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问题的意见和对策。

时代经贸 2 1 0 0耳 7月中旬刊总第1 5 7期

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问题及其对策朱洲南京 2 9 ) 10 3 0 (京大学商学院,江苏南

【摘要】电子商务迅猛的发展,给传统的税收理论和税收征管方法带来巨大的挑战。本文首先列出了3种国际上主要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观点,其次结合传统税收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具体分析了这几种观点的利与弊,最后从税制和征管体系两方面给出我们对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问题的意见和对策。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税收监管

引言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正日益发展成熟,它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提供的服务从有形到无形,结算方式也从传统的纸质凭借变为无形的电子货币。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交易和业务可以通过互联网来进行。但在网络给电子商务带来巨大的利润和收益的同时,也造成了税收的大量流失。一方面由于税务部门的在征管稽查方面的信息化程度还不能跟上网络发展的步伐,对高流动性和隐匿性的电子商务无可奈何,使网络贸易出现了“征税盲区域”另一方面,企业利 用“征税盲区域”将部分用传统贸易方式的进行的交易转移到网上,使现行税基受到侵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就电子商务下的税收征管问题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 二、电子商务税收的几种主流观点 ( )对电子商务不征税一第一个提出免税制度的国家是美国,为保持其在这个领域的既得利益,主张互联网上建立免税区。早在 19,美国财政部就 96在发表的《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中明确了对网上交易不开征任何新税。 免税政策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方面,电子商务实现了贸易的全球化、实时化、网络化、数字化,在免税制度的激励下,必然会使更多的企业投入到这个领域,从而带了全社会商业效率的提高和商业成本的降低,但这种制度并没有受到其他国家的广泛支持。此外,免税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带来威胁,发达国家可以通过网络途径,肆意将商品销往各国,使其他国家的税收主权丧失,扩大南北差距。 ( )对电子商务专门开设新税种二加拿大税收专家阿瑟 德尔 ( rh

r o d 1 )在 19年科 AtuCre 1 91的一篇论文中提出对电子商务征税比特税 ( i a ),该方案 B tTx建议对全球网络信息传输的每一个数据单位征税,数据搜集、 通话、图像和声音的传送等数字化信息都不例外。通过电讯公司、卫星或电缆网络对传输的增值数据的每一字节征收大约 000 1 . 0 0美分的税值,然后送往当地税收机关。 但是,较多的学者认为比特税不符合国际税收的基本原则, 如“收中性原则”。它有很多缺陷,包括不考虑比特流中的信税息是否有增值以及含有不同的价值量等,结果导致所有因特网使用者必须缴纳此税,即使他们没有参与电子商务交易。 ( )修改和完善现行税制三一

收的税主要用于政府部门的开支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其根本目的也是为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因此征税时就不能对原有经济造成干扰,打乱原有的经济秩序。 2明确纳税主体 .在电子商务领域,由交易网络化所带来的纳税主体的不确定性是困扰电子税务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问题。网络的无边界性,使得公司可以超越它们的地理位置提供产品、服务和信息大大扩展了他们的商业存在范围。以往用来确定哪个税收管辖区有权对商业利润征税的常设机构概念不再完全适用。营业利润征收的对象,即纳税主体应该是用于电子商务活动的服务器的所有者。因此,电子商务活动也应由网站和服务器构成。 网站包括软件和数据信息,但这些是无形的,不能作为常设机构。网站的服务器是物理存在的,并且所有利润的创造过程都离不开服务器,可以说服务器是实现其利润的必要工具。因此可以以法律条例等形式要求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服务器进行登记核算,并要求其所有者承担相应的经济民事责任,从而明确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纳税主体了。 3征收和交纳过程应该简便易行 .在制定税制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实际情况,从现有网络技术特征和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出发,利用电子数据分析和传输技术,充分考虑征收、管理、稽查过程中带来的成本负担,并且要方便纳税人交纳税金。 ( )使税收征管体系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的要求二1全球的合作与协

商 .

以O C ( r a i a i n o c n m c C— p r t o n E D 0 g n z t o f r E o o i o o e a i n a d

D v lp e t e e o m n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为代表。1 9年9,O C 98月 ED在伦敦召开的关于欧洲新数字化经济的会议上宣布了O C的两 ED条原则:一是电子商务必须遵守现行税法,这样才能避免经济畸形发展,并能使长期精心制定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得以运用,商业界也不必去适应新的法规或改变经营策四、结语电子商务作为二十一世纪商务发展的必然模式,正在改变略;二是必须通过公平和简化做法,使现行税收措施应用于电子商务, OC反对任何厚此薄彼的税收政策。 ED 着传统的商业结构。我们必须认清形势,从长远利益出发,建其基本内容是在电子商务中不应该开征新税,而应对现行立符合社会发展的税收模式。 税制进行修补,来适应对电子商务的征税。虽然这种方法既可 以保障政府的财政收入,又不至于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但也参考文献:并非彻底的解决方案。 三、电子商务下税收问题的对策f孙亚林. 1】基于I T A E的税收征管流程再造 U e国软科学, 0 ( ) 4 N RN T]e . 2 21: . 0 06【杨林岩, 2]周小耀,郝云蜂.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问题的研究Ⅱ .学学与科学技术】科管理,0 21) 0 20 (2: . 2

由于电子商务的无界性,任何单一国家的组织是无法解决网络上的税收问题。各国政府、各商业组织,应该从电子商务美好前景出发,通过协商重新分配对世界各地网络商户征收的税款,消除关税壁垒,避免重复征税。同时也要避免企业为了 偷税漏税而把网站的服务器等设施设在免税或低税区的行为。 2积极推行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 .纳税主体应该适用于商业活动的服务器的所有者这一税收体制,纳税人在进行注册登记时,除应填报税务登记表要求的基本内容外,还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其网站核心服务器的相关信息,包括资金数据储存的方式、使用的加密技术及密钥、超级管理员密码等,使税务机关对该注册企业的服务器有自由稽查的权限。 3建立电子税务局 .在电子税务局中应该配有高素质的

专业电子税务征收工作者,如电子化税务征管稽查模式,具备完善的税务管理软件。电 子税务局首先应该实现内部的联网,还应和银行、企业、海关、 工商,以及国外的税务系统相连。要对网上交易进行必要的认证和记录,自动对每笔交易按交易类别和金额计税,及时催缴税款,提高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控管水平,防止税收流失。

对电子商务征税已是必然,然而现阶段课税制度尚不足以适应其发展,因此建立完备的税收制度已是当务之急。下面将从税制和征管两个方面给出一定的意见和构想。 ( )使税收制度符合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求一 1坚持中性原则 .中性原则的是指税收应在传统的和电子的商务形式中寻求中立和平等。商业决策应以经济而非税收的因素为动机。纳税人在相似的条件下进行相似的交易应承受相似的税收水平。国家所征

【袁红.收管辖权与电子商务税收Ⅱ. 3 1税】经济与管理研究, 0 (: 2 5 )5 0 47[李绮,学斌. 4]余电子商务环境下我国的税收体制改革探析U.]统计与决策, 0 (: 4 2 6 ) 3. 0 21 【陈赤军.电子签名法》挑战税收O. 5 1《]中国税务, 0 : 2 5 7 0 .作者简介:朱洲 ( 9 5 18一),男,江苏盐城人,南京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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