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安全须知(6)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作为公司安全教育的讲义
5、施工现
场的洞、坑、
沟、“四口”(通
道口、楼梯
口、电梯井
口、预留洞
口)、“五临边”
(无外架的屋
面周边、无外
架的框架结构
楼层周边、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跑道斜道的两侧边、缷料平台的两侧边)等危险处,应设置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通道口搭设双层防护棚,并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带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7、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边坡、支护形式、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距坑边水平距离(一般不小于1米)和材料堆放高度(不超过1.5米)。往坑槽运材料,应由专人指挥。
8、高处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工具、材料、物品要放置平稳,使用的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传递物件严禁上下抛掷。
9、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应拴挂在牢固的挂点上,严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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