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档案管理制度(3)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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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室安全保密制度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2、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档案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和随意传播。
3、经常检查库房和档案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认真处理。
4、档案管理人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调换工作时,对所管的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露。
四、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编制本院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表,认真贯彻执行。
2、档案的鉴定工作,由分管院长、办公室主任、档案员和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对保管期限届满的档案,逐卷进行鉴定,对仍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适当提高档次,继续保存。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3、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5、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五、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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