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江县杰出创新人才奖”推荐评选通知(3)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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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爱祖国、热爱中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杰出的创新能力,在科研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显著成绩。
3.在推进中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贡献突出,业绩得到社会公认。
(三)“中江县杰出创新人才奖”候选人个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中江县杰出创新人才奖”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推荐评选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2012年11月。
第一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2012年9月27日):宣传和候选人推荐。
第二阶段(9月28日-10月30日):初评、评审、公示。
第三阶段(11月):审批、命名、表彰。
六、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中江县杰出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推进中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全过程、多样化地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先进事迹,动员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关注、参与、支持评选活动。进一步营造人人竞相成才、人人勇于进取、人人争做贡献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推荐评选工作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