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江县杰出创新人才奖”推荐评选通知(2)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中江县杰出创新人才奖”,奖励名额为1名(条件不够可以空缺)。由县委、县政府颁发“中江县杰出创新人才奖”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人民币6000元。
三、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评选条件、步骤、程序和方法(《“中江县杰出创新人才奖”评选办法》附后)全面公开,组织和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科学的人才观,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以实绩表彰人才。
(三)注重在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和中青年中发现、表彰人才。
(四)同一性质、同一项目的表彰,近两年市级以上已给予表彰的,不再重复表彰。
(五)确保质量,可以空缺。
四、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推荐对象。近5年来在科技创新(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我县境内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人才和自由职业者中以创造性劳动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及其他各类人才,都可参加推荐评选。
(二)推荐条件。在中江工作、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中江县杰出创新人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