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集团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09
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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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各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行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法律风
险的事前防范能力,促进合同纠纷的预防与解决,从而维护集团利
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各公司发生经济活动,除即时结清的之外,均应订立书面形合
同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送货单,发票,对帐单
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凡以集团、各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集团法务部负责合同审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
立及履行等工作,具体内容以及集团运营中心、其它相关职能部门
审核内容见第三章
第一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以下经营行为应订立相关合同
☆土地获取、股权转让、企业融资等,以及与之相关的经营行为。
☆前期工程:如三通一平、临水电、临路、方案咨询、勘察、设计、招投标、施
工图审查等。
☆建安工程:如地基工程、住宅建安、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水电费、质检费、
沉降观测费、材料设备的采购等。
☆基础设施建设:如供电、供水、供热、煤气、视话、智能化工程费、环卫、邮
政、排水、绿化、供热、区内道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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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配套设施:如非经营性公建费、小配套等。
☆销售策划:如广告费、项目推广费、样板间装饰等。
☆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以及与酒店、售票中心等的长期合作类合同。
☆除上述合同外,主管领导认为需要签订的合同
第六条 主办部门应遵照事前签订原则进行合同的签订,合同必须事先签订,
然后开始实施。严禁未签合同即先行实施的现象。
第七条 所有与项目成本相关的经济合同一般应采取包死总价或固定单价的
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签订,若不具备条件,必须明确造价取费原则
及结算方式。
第八条 所有不能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各主办人员必须《说明》并经主管副 总
和公司总经理签字认可,然后执行合同审批流程,经过各级审批后Word 版文件来自:地产交流群
第九条可以填群号:127644268
原版文件仅限群内成员交流依据、结算方式、工作计划安排等事项进行说明,由主办部门负责
人签字,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运营部、集团运营中心备
案后实施,并在10天内按正式合同审批程序完成补办手续。但由此
合同产生的任何联带后果,均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承担。
第十条 资信调查:如属非招标后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前,经办部门必须了
解、掌握对方的资信等情况,要求对方提供经过年检的有效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相应的资质证明,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
与之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 所有合同必需明确合同具体内容及范围,并注明以下内容:合同必
须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合同总价或合同单价),
双方或各方的权责,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结算原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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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并要考虑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若有其它特
殊事项需要说明,需在《合同审批单》的备注中详细填写。
第十二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
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三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银行账号。合同双方必需在合同文书中签写合同签订日期。
第十四条 关于合同文本签字、盖章的规定
☆土地合同、与金融单位签订的合同、战略合作框架类的合同需由法定代表人在
合同文本上签字;
☆除上述以外的所有合同文本,由集团各中心(或部门)签订的合同均需总经理
或主管总裁在合同文本上签字,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均需项目公司总经理在合同
文本上签字; Word版文件来自:地产交流群
群号:127644268
原版文件仅限群内成员交流第十五条 对外订立的合同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
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十六条 合同盖章生效后,各公司按集团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登记并报
集团法务部备案。
第十七条 原则上不允许同合同对方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如确需同分公司签订合
同的,必须要求合同对方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
委托书》上应载明授权事项、授权期限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第十八条 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对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除公章、合同专
用章外,其他盖章(财务专用章、业务部门章等)均属无效,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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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审批
第十九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审批表》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
运营部、各公司总经理、集团运营部、法务部等职能部门审批签字
后方可签订。
第二十条 合同及《说明》的审批流程
☆一般合同审批流程及报审方式(销售费用合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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