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上坪寨乡中学
安全工作考核条例
为加强我校的安全管理,有效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安全工作具体化,根据上级有关安全教育的文件精神,特制订安全工作考核条例。
本条例共计9条,学期结束一次性进行考核,考核分根据比例折算进入绩效考核。
一、班主任安全教育工作(15分)
班主任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完成学校安排的安全主题班会,并作好相关书面记录,每两周一次。(以上交的安全主题班会教案为准,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二、任课教师安全教育工作(15分)
任课教师可利用相关课程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科任教师若有早上第四节、下午第三节课的,要用2到3分钟对学生进行简单的安全教育,若没有的,在相关的课上要对学生必要的安全教育,每周至少两次,并在教案中有相关内容记载。(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三、隐患排查(15分)
各办公室负责人、班主任及包班教师必须对安全负责,随时随地注意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并按时进行所辖区域内的安全进行,如发现隐患,能及时处理的必须马上处理,再告之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修缮;如不能处理的要马上报告安全处,及时进行相关的处理,每两周要填隐患排查一次,涉及班级的要有班主任和包保教师的共同签字。(发现隐患后既没有及时处理又未报安全处的,一次扣10分;造成安全事故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正常情况少一次排查口2分)
四、校外住宿生包保工作(15分)
每位老师应按要求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包保,每周应领表到学生住处进行巡查,(根据应排查次数与实际排查次数给发分扣分)
五、课堂安全(5分)
全体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育教学,保障学生课堂安全。(因组织不善导致或不在岗位而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六、签定责任书(5分)
全体教师每期必须按时签定一次相关的安全责任书,责任书签定后要按责任书所规定的权力与义务,共同管理好班级,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未签定责任书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七、家校联系10分
每次课应对所任课班级进行学生清点,对本次课新未到的学生做好与家长联系并做好记录,(发现一次不记录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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