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时间:2026-04-25
时间:2026-04-25
路庙小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典型,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一、评比要求及办法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对学生正面教育,调动学生的积极因素。学校对优秀学生的表彰,应使全体学生受到鼓舞,增强他们争取进步的信心和力量。
2.在评比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教师、学校领导相结合的方法,不能搞领导指名,班主任包办和其他简化的做法。
二、优秀学生条件
1.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2)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及规范守则。
(3)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以上。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及社会实践活动,能承担部分家务劳动。
(6)认真、出色地努力完成班级、学校交给的工作。
(7)大力支持班级学校工作。工作热情高。
2.校优秀学生分配名额。
校优秀学生按班级人数的10%上报德育处。(每学期末评选一次)。
3.选备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有1—2两项特长或爱好。
(3)一年中,在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某项活动中,取得过奖励和荣誉。能为学校添光彩。
(4)学习成绩优异、行为规范方面表现突出。
(5)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三、区优秀学生评比办法
1.名额分配。根据区下发的分配名额,按班级分配。
2.优秀学生在班主任、任科老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推荐的区优秀学生必须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选备条件者。
3.填写优秀学生登记表。
5.学校校务会研究最后确定。
6.校务会研究评选出市级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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