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时间:2025-04-07
时间:2025-04-07
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 室外排水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验收的条件,现定于 年 月 日 时(地点 )进行验收,请你单位派员参加,予以监督。
监督站签收人: 建设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本通知报质量监督机构。
2、竣工验收组应包括建设、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
附件1: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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