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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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5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关于退休干部反映街道卫生问题的答复
马庆祥同志:
关于接到你们反映的龙塘街道卫生及空气质量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对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经了解,龙塘街道卫生及空气问题是因镇周边沙场引起,今后我们将派专门组进行调查,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责令相关单位及部门立即整改。
龙塘镇人民政府
201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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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夏津县教育局 关于反映侯东风问题的答复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接到县委第12号批办件,我局高度重视上访信中所反映的
问题,由一名副局长负责,就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展开调查。
现将调查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关于郑保屯镇学管会总校长侯东风贪污受贿的一些问题。 二、基本情况
侯东风,男,汉族,1963年9月生,系郑保屯镇郑保屯村人,研究生学历,1996年12月入党,1980年12月参加教育工作,现任郑保屯镇学管会总校长职务。
三、调查办理情况
经查实,郑保屯镇学管会自2007年1月至2010年6月,截留学生经费263525.28元,虚报支出67827.92元。
侯东风身为郑保屯学管会总校长,对于郑保屯镇学管会出现的问题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山东省《违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行为处分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教育局党委会2010年11月26日研究决定,免去侯东风郑保屯镇学管会总校长职务。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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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2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夏津县教育局
关于徐桂芳同志所反映问题的调查办理情况汇报
县信访局:
接到夏信访查交字【2011】0402号交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由一名副局长负责,就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展开调查。现将调查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徐桂芳反映其女付营为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要求照顾。 二、基本情况
徐桂芳,女,白马湖镇付庄村人。其女付营为重度瘫痪残疾儿童,生活不能自理。几年前,徐桂芳之夫置其母女于不顾,携一女子离家,至今未归。目前,母女二人生活比较困难。
三、调查办理情况
就所反映的问题,我们立即责成白马湖镇学管会为其女提供免费入学的机会,尽快安排其女入学。白马湖镇学管会立即派专人到其家中,安排其女入学事宜。但其女为重度瘫痪残疾儿童,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正常入学就读。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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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5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关于反映东李镇贺屯小学原校长谷明星有关问题的
调查办理情况汇报
接到苗县长批示的函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赴东李镇贺屯小学,通过走访及和部分教师座谈等形式展开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谷明星,男,原为东李镇贺屯小学校长,因工作需要2010年7月调到东李镇学管会任职。
二、市长信箱所反映谷明星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
1、通过和信访人贺同良谈话,贺同良否认有过上访情况,确定上访系他人冒名所为。
2、信中反映谷明星在任校长期间将学校高配电脑一台,数码相机一部,据为私有,学校多次索要不肯归还问题
经查,情况是:学校确实有高配电脑两台,其中一台由人大副主任主任贺心玉捐赠,一台由教育局统一配置。2008年为配合学校工作,曾购置一部数码相机。2009年暑假期间,因山东省校舍管理平台需危改录入,白天网络忙,谷明星曾把其中一台电脑带回家中,晚上加班工作。为防止相机假期丢失,将相机一并带回家中暂管,因此造成了误会。暑假过后,谷明星便把电脑和相机带回学校,现两台电脑和一部数码相机均存放于贺屯小学校长办公室。不存在据为己有,学
校多次索要不肯归还的情况。
3、信中反映对教师打击报复,多方反映未见效果问题 经查,不属实。
三、调查办理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已经责成东李镇学管会督促该同志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要求东李镇学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安全,严格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公物私用的情况。
夏津县教育局 201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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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7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关于反映东李镇学管会总校长刘承云有关问题的
调查办理情况汇报
接到苗县长批示的函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赴东李镇学管会,对所反映的问题,通过查阅资金账目及和教师座谈等形式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承云,男,48岁,2004年5月至今任东李镇学管会总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