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1(2)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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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大会选举xxxx为工会主席,同时也作为为法定的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同时依法推选出以xx为法定代表人为企业方协商代表。职工代表于协商会议前正式向企业方提出要约,确定了协商议题,起草了合同的文本,确定了平等协商的时间和地点等,企业方协商代表都已应约。协商双方代表享有平等的陈述权、辩论权、建议权和否决权等
第三,起草工资协定文本。在工资协定文本的起草上,协商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工资协定草案由公司行政负责起草,按照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规定,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研、分析、测算的基础上起草协定草案。在起草协定过程中,工会先后多次召开职工代表参加座谈会,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与公司进行磋商中,针对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次反复讨论、修改,制定出了符合公司实际、较为规范的工资协定文本草案。协定草案首先提交公司联席会议讨论、修改,然后,经职工首席代表联系会议讨论、通过,确保了工资协定文本的规范化
在2014年7月30日,双方协商代表进行现场签约。在现场会上,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xxxx,逐一对合同文本进行宣读,当谈到最低工资的标准时,xxxx代表职工向企业方 讨福利 。他说: 现在xxxx的最低工资标准是807.8元,但是望谟的整体经济水平,物价指数比较高,我们把这个数值提高到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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