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管理制度(6)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软件开发管理制度
移报告》(附件十四),其中包括数据来源、转换前状态、转换后状态,数据迁移负责人、对完整性检查情况、对准确性检查情况等内容。各相关部门验收转换结果后在该报告上签字确认。
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由试运行单位业务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共同监督并进行验收。
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验收通过后,正式启动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试运行单位办公室把系统运行情况(系统资源使用,反应速度等)记录到试运行报告中。必要时,项目组应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对应用系统进行优化。
试运行达到试运行计划规定的终止条件时,项目组编写《试运行报告》(附件十五)。此报告应由项目组和试运行单位签字确认,并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阅。公司主管领导审阅试运行结果,决定试运行结束或延期。
9 系统验收
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及信息技术部门联合组成独立系统验收小组,也可授权原项目组作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从功能需求及技术需求层面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估。
验收小组应根据验收情况整理形成《系统验收报告》(附件十六)提交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审阅。
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根据系统测试、试运行情况签署验收意见。
10 系统上线
系统上线应遵循稳妥、可控、安全的原则。 通常情况下,系统上线包含数据迁移工作。
项目组制定《系统上线计划》(附件十七),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在上线计划得到批准后才能开始部署上线工作。
《系统上线计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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