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暑期工作简报
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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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暑期工作简报
第10期
崇明县假期工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县级活动】
陆鸣副县长视察崇明中学新疆班
2006年8月15日上午,崇明县副县长陆鸣在教育局党委书记沈卫国、副局长陆惠星的陪同下,冒着酷暑视察了正在建设中的崇明中学新疆班。创办新疆班是国家教育部落实党中央西部大开发决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教育部共在我国东部发达地区设立新疆学生内地高中班一百个。崇明县承办单位为崇明中学。在视察过程中,董耀棠校长向陆县长及教育局领导汇报了新疆班开办情况:基建进度顺利、清真食堂也已准备到位、学校确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制订了相关的管理制度。陆县长对新疆班建设工作表示满意,并指示对学生的管理要与普通班学生一视同仁,但要注意民族政策,加强对新疆学生的行规引导,因材施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珍惜生命,关注平安
――崇明县举行2006法制夏令营活动
为了更好地开展中学生法制教育活动,活跃共
建活动的氛围,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制观念和
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8月17日,
县综合治县办公室、崇明县青保委、县公安局、司
法局、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县假期办等联合组
织民本、实验、堡镇、城桥、三烈等十一所中学的
近百名师生参加了法制夏令营活动。县司法局副局长王慧英、县教育局副局长姚美琴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司法局副局长王慧英在讲话中指出了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了这次活动的意义,她希望同学们珍惜这个学习机会,争取获得更大的教益。她说,法律是一门知识,也是一门学问,同学们在重视文化知识学习的同时,切切不能偏颇学法、用法,要把要我学变为我要学,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鉴别能力,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崇明多出合格人才、栋梁之材而夯实法制教育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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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上午,参加夏令营活动的同学们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参观了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听取了指挥中心的功能介绍,观看了民警们的接警表演;观摩了特警战士的队列操表演,擒
拿格斗表演,警犬训练表演,零距离地接触了各种警用装备。
下午,同学们认真听取了原崇明县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黄永兰老师的介绍的青少年违法
犯罪的案例,在黄庭长的启发下,同学们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常识分析案例中违法青少年的
犯罪原因,不少同学深有感触,对今后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有了
更加深刻的认识。
在随之举行的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中,同学们积极拼抢,认真答题,展示了学校法制教育
所取得的成果。最后民本、实验、崇西、城桥、三烈、育林等等六所学校分获竞赛一、二、
三等奖。
【社区动态】
堡镇社区青少年社会实践认证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堡镇镇
2006年,堡镇镇被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委确定为第二批上海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
认证试点单位之一,为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中小学生社会实践认证试点工作作为进一
步强化社区未成年人“三位一体”教育格局的重要手段。
为确保认证试点工作切实有效开展,堡镇教委结合自身实际,充分整合社区教育、场地
和队伍优势,作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一份社会实践菜单,共有4个项目:1、“党在我心中”系列活动;2、法制安
全教育系列活动;3、“感恩伴我成长”系列活动;4、“文化之旅”系列活动。
二、设计一本实践认证手册:设计制作了《堡镇社
区青少年社会实践认证手册》,手册列出了社会实践菜单,
明确了认证方法,设计了家长评语及居民区评语。
三、召开了一次试点工作动员会:由镇政府召开,推
进青少年认证工作动员会,明确试点工作意义,提出工作
要求,统一认证标准。
目前,该镇8个试点单位中约有五百个学生已到社
区参加社会实践。
创造条件,服务学生
◇横沙乡
横沙乡新永村认真制定暑期工作计划,想方设法,创造条件,服务学生,因地制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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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活动,让学生过一个“健康、有益、安全、愉快”暑假。
他们腾出了活动场地,开辟了暑期学生活动中心。安排每周
星期一上午为学生活动时间,组织社区内学生开展活动。如:组
织观看富有革命传统教育意义的记录片、故事片;关工委志愿者
为学生讲革命故事;指导老师组织书法兴趣小组,进行毛笔字训
练和比赛;组织学生下象棋、军棋,培养学生的兴趣;开放村图
书室,指导学生写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开展征文评比活动。活
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深受学生欢迎。
他们还组织学生走出去,让学生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融入
社会。如:组织学生为本村军属、孤老打扫卫生,培养学生的爱心;组织学生开展拥军活动,
参观军营,了解军营生活,培养学生的国防意识;组织学生开展“八荣八耻”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