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创建职责分工

发布时间:2021-06-06

分工明确

玛纳斯镇北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模范进步社区

职 责 分 工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坚定不移地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用坚定的信念,共同的理想团结各族群众,凝聚各族群众的力量,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2、坚持注重实效原则。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工作做细,增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与时俱进原则。结合新形势,深入研究民族团结教育的新情况,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树立新观念、增强新亮点,使民族团结工作不断深入。

三、职责分工:

组 长:全面负责社区民族团结模范进步单位创建工作,安排落实县民创办、镇民创办部署的各项任务,督促相关工作负责人完成各项具体工作。

副组长:负责安排创建方案、创建申报材料及相关文件的起草上报工作;

成 员(综治专干):负责社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完成创建方案中的相关工作。完成创建方案中相关工作;协助组长、副组长做好创建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完成创建方案及过程中相关工作。办公室负责单位创建档案的收集、审核、归档工作。负责创建工作外宣及信息审核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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