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旗舰店合作协议(2)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合同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
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品牌旗舰店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专卖店类型
经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将在______________建立如下品牌旗舰店,
且乙方勿须为任意同品牌商品展示支付其他费用。
二、活动费用
1.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市场宣传费折合人民币共计。
1) 付款时间为:
□ 一次性付清;
□ 按季度平均支付;
2) 付款方式为:
以货币形式支付;
□ 现金支付;
□ 银行转账;
□ 其他
2. 乙方需每个日历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品牌旗舰店展示的全线商品销售额
的 % 作为特别促销费。乙方将于该品牌店成立后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提供乙
方就该品牌店所展示的全线商品的上个日历月的销售清单。
3. 乙方自负盈亏,甲方并不确保乙方的利润。
三、双方义务
1. 乙方义务:
1)乙方应确保满足在________________成立品牌旗舰店的基本条件,具体内容详见
《附件一:易迅品牌旗舰店成立基本条件》。
2)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各类促销活动并根据双方约定提供适当的商品资源。
3)乙方应保证商品的质量及宣传资料的真实、合法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
利,如因乙方商品质量低劣或销售假冒商品及宣传资料虚假、不合法,甲方有权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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