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财经法规与会(12)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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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试题
(1)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哪种违法行为
(2)如果上述行为不构成犯罪,将如何处罚
(3)会计科长张某违背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简要说明理由
标准答案:
(1)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以及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根据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包括:
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的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公告。 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分:对上述所列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撤职、留用查看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包括:
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视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分:违法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撤职、留用查看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3)首先张会计的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客观公正原则,此原则的要求是: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独立性
其次张会计的行为还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坚持准则原则,此原则要求:熟悉准则;遵循准则以及坚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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