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供氧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器具妥善保管,急用时不影响取用。氧气瓶安全有效期为1年,超过有效期及时到供氧站更换,禁止过期使用。
(二)器械维修
氧气瓶检测维修由“医用供氧厂”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负责;氧气瓶及连接管路、器具等出现故障时,由设备科负责维修。
(三)更换气瓶
确定科室备用气瓶的空瓶更换程序,包括非正常工作日更换气瓶的负责人,汇流排上的气瓶则由供氧站值班人员负责。
(四)气瓶储备
供氧站储备氧气瓶周转数以满足一定时间瓶用气为宜,在确保供氧需要和安全容许的前提下可适量增减。
(五)供氧设备年检
每年请供氧设备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检修供氧系统1次,进行维护,杜绝故障苗头和事故隐患发生;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期限和操作规程使用供氧设备和配件。
六、预案生效期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与上级部门相关应急预案有异议的条款,以上级部门应以急预案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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