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功能区划 释义(2)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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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功能区划 释义
三、本条第2款规定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编制沿海地方海洋功能区划的级别。只有县级以上的沿海地方人民政府才有编制的职责。亦即沿海省、地级市和县三个层次。县以下的乡镇不必编制海洋功能区划。作此规定的根据是:县级海洋功能区划已能满足乡镇用海管理的需要,无需单独再行编制;乡镇毗邻海域的范 围,一般都比较狭小,难以展开区划工作,存在客观的局限性。第二,编制沿海地方海洋功能区划的依据。沿海地方三级政府在编制本级海洋功能区划时,必须与上一级人民政府编制的海洋功能区划保持一致,不能在方向上发生违背,只能因地制宜的予以细化。第三,编制沿海地方海洋功能区划的程序和组织办法,亦如同全国 海洋功能区划编制,不再赘述。
第十一条 海洋功能区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按照海域的区位、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等自然属性,科学确定海域功能;
(二)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各有关行业用海;
(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海域可持续利用,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
(四)保障海上交通安全;
(五)保障国防安全,保证军事用海需要。
【释义】本条是关于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原则的规定。
一、自然的或社会的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其客观规律的,原则是事物存在和发展规律的一种抽象概括。原则一旦被科学地抽象出来,它就能反过来指导、约束、规范人的社会行为,保证人的活动适合于自然界和社会的运动规律,从而达到人们的目的。本条规定了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保证海洋功能 区划的客观性、社会性和可实施性。
二、自然属性原则。海域特定区域自然属性的特殊性和不同区域自然属性的差异性是划定各种功能区的先决条件。也可以说自然属性才是海洋功能区划分的主要标准。海洋自然属性的内涵是丰富的,主要包括区位、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三个方面。
1、区位,即地理区位或某一海域在空间的地理位置。海洋作为一个地理综合体,既有经向和纬向的区域分带,也有垂直的分带。以我国东部海域为例,其纬向海域可分为热带、亚热带、温带海域;其经向海域,可分为海岸带、中近海和中远海等;其垂直分带,则可分为极浅海、浅海、深海、海沟和大洋(存在台湾岛以东的西 北太平洋)等。不论那种方向的分带现象,都会导致不同海域的自然环境与资源的相关规律。凡处于同一个地域(或海域)单元的,其环境和资源(特别是生物资源)往往表现出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性或相似性,而分处在不同的海域者,则表现出某种程度的差异和区别,这便形成不同区位的海域。不同的区位,决定了它所处位 置的重要程度,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所以,它是划分海洋功能区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2、自然资源,海洋功能区的核心在于它有什么用途(功能),这种用途是由它包含的资源的类型和丰度所决定的。所以,海洋功能区划中自然资源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海洋功能区划时,必须全面分析、认识该海域的一切资源,既包括生命资源的渔业资源、生物资源等,也包括非生命资源的矿产资源、港口资源、动力资源、化 学资源、旅游资源等。海洋功能区单元,绝大部分是由这些资源对象划定的,比如港口区、航运区、油气区、固体矿产区、盐田区、海洋能区、地下卤水区、旅游区、海水养殖区、海洋捕捞区等。在自然资源运用到海洋功能区划中时,一定要掌握各类资源类别、分布、储(蕴)藏量、时空变化、可利用条件等,如果仅了解资 源类别,其他条件不清楚时,开发利用的功能也无法选择。
3、自然环境,海洋自然环境是由海洋水文气象、海水化学、海洋生物、海洋地质地貌、海洋灾害和海洋污染等条件所组成。海洋环境与陆地环境相比,两者有显著的差别。海洋环境具有组成要素复杂性,自然变化过程相对更为迅速、局部区域有时会十分激烈等特点。由此也造成了人们对海洋环境状况及其变化的了解和认识, 其难度大大增加。海洋自然环境状况直接影响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和方向,所以,在海洋功能区划时,必须充分重视海洋自然环境要素。
二、社会属性原则。按国标《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对海洋功能区的规定,社会属性在划定海洋功能区时,要“考虑到海洋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 要”。它不是可有可无的条件,而是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