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民主管理制度明细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工会民主管理制度明细
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
***
公司及所属各成员单位工会组织。
2
引用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
2.3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3
管理职能
3.1 ***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公司工会”)负责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管理体系推进企务公开,维护职工民主权利。定期培训职工代表,使职工代表行使好职代会的建议权、审议权、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权。
3.2 维护公司职工合法权益。
3.3协助公司行政搞好方针目标管理,并监督集体合同的落实工作,《集体合同》各项条款落实率达98%以上。
3.4 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工作。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的调查、处理。
3.5 负责调解劳动争议。
3.6 负责组织职工开展以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为内容的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
3.7 维护女工合法权益,督促和协助公司行政部门搞好女工保健等工作。
3.8 配合公司行政搞好福利,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及生活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3.9 负责做好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工作。
3.10 负责组织文体活动,办好职工之家,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职代会工作制度
4.1.1 职工代表大会一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4.1.2 职代会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