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企业会计监督现状的思考(5)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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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
全内部监督制度主要是体现在:参与经济业务事项的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这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就是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这样就使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另一个人或另一个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者相联系,进行连续不断的检查和监督,使内部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3)加强外部监督即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的作用
在会计监督中单纯强调内部监督是不够的,也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也就是加强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社会审计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根据有关规定,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目前很多注册会计师就没有确实履行其监督职能,前不久的“银广厦”案例给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警示就在于注册会计师对现有准则的执行存在重大疏忽与不力。因此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是提高会计监督力度的外部基础之一。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我国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这样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规定单位外部监督层次,将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协调一致,为会计人员创造了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为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奠定了科学的基础。
(4)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在我国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负责人认为自己是负责人,会计上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照他的意愿办事,出了问题将其一推了之或者找个替罪羔羊,减轻自己的责任,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作为单位负责人,他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样就加强了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地位,为会计工作者明确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障。再者,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还必须要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法律负责。
(5)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的建设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由于会计人员出具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