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局文件(5)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河南省畜牧局文件
径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案件要争取早日结案;对已受处理的违规单位或个人要开展“回头看”,坚决禁止应移交司法机关而只进行行政处罚的现象;对近年来举报反映的案件线索、信访材料进行认真梳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省畜牧局对各地立案查办的案件、行政处罚的大要案件和市场抽查结果建立档案系统,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建立协作机制,加大跨地区案件查处力度。各地要在日常监管和市场抽查的基础上,建立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与宣传,以达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加强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抽检
逐步建立健全兽药、饲料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兽药、饲料质量年度抽检计划,实行定期定点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将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计划内,监测结果依法公开通报。加强市场调查,了解和掌握兽药、饲料产品的市场分布、质量优劣、价格波动、销售动态和服务状况,及时预警,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流入养殖环节,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
(三)推行诚信建设
一是引导行业自律。在兽药、饲料和种畜禽经营主体复杂、品种繁多的情况下,各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稳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