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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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工院党字 2011 41号 签发人:李春生
关于下发《长春工程学院2011年度 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长春工程学院2011年度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方案》下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长春工程学院2011年度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方案》
中共长春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1年11月28日
主题词:干部 考核 [2011年度] 通知 中共长春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印发
长春工程学院2011年度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方案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中组发 1998 6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长工院字 2011 58号)要求,结合我校中层领导干部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客观公正原则。 3.注重实绩原则。 4.群众公认原则。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学校全体现职中层领导干部(含在处级岗位工作的科级干部、副处级单位的副职)。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2011年度考核工作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立场、观点、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政策水平、管理水平、业务能力等;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奉献精神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突出贡献等;廉,是指廉洁自律和执行廉政责任制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评分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打分,其权重系数分别为1:1:1:6:1,满分100分,群众评议得分与领导评价得
分各占50%。《2011年度校中层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考核评分标准》附后。
四、考核等次确定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按中层干部的13%比例确定。 五、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现职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春生 韩立强
成 员:田士文、任玉珊、吴占军、张未知、杨晓东、孟祥萍、
于晓光、王新忠、张 勇
学校现职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负责考核中的具体工作。
六、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时间安排与学校教职工考核同步。
1.布置年度考核工作(11月28日)。
2.个人总结、填表(11月29日—12月2日)。按照考核内容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做好个人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个人述职述廉、测评打分(12月3日--7日)。独立基层党组织的现职中层干部面向全体人员述职述廉并打分,联合基层党组
织的现职中层干部面向了解干部情况的人员述职述廉并打分,述职述廉时间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确定。
12月8日之前将测评打分结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报学校现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现职中层领导干部测评打分(12月9--12日)。
5.学校现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情况进行统计、汇总(12月12日--13日)。
6.学校现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做好上会准备工作(12月14日)。
7.学校党委审定考核结果,并确定优秀等次人选(12月15日)。 8.对确定的优秀等次人选进行公示(12月15日--12月21日)。 9.归档年度考核材料。 七、确定各等次基本条件
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民主测评考核总成绩在90分以上。
称职(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民主测评考核总成绩在70—89分之间。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存在不足,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民主测评考核总成绩在60--69分之间。
不称职(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民主测评考核总成绩在59分以下。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的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调整职务、级别以及奖励、撤职的依据。
2.当年考核为“优秀”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发放奖金和证书。 3.当年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依照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发放全年校内津贴。
4.当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扣发全年岗位津贴的50%,下年度不得晋升薪级工资。组织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视具体情况,也可以调整其领导职务。
5.当年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扣发全年岗位津贴费,下年度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视具体情况免去现任领导职务或责令辞去领导职务或降职。
九、有关要求
1.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现职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把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环节来抓。
2.现职中层领导干部年度总结、述职述廉、群众测评打分工作由基层党组织负责。
3.坚持考核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步骤,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考核工作。
4.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必须遵守考核工作的有关纪律。
5.年度考核中涉及的其它相关问题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长工院字 2011 58号)和《长春工程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长工院字 2010 73号)执行。
附: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长春工程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考核评分标准》 3.《2011年度校中层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考核结果汇总表》 4.《诫免谈话人员情况备案表》
附表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主 领 评 和 考 等 意
管 导 语 核 次 见
签名:
年
月
日
考 小 审 意
核 组 核 见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单 位 负责人 确 定 考 核 等 次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 意
人 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 部 审 意
管 门 核 见
年
月
日
复 意
核 见 年 此表用 16 开纸正反面制作,一式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月 日
附件2
长春工程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考核评分标准
认为合适的档次(画√),每个所得分数等于权数乘以档次。
附表:3
二0一一年度中层领导干部考核群众打分汇总统计表
单位(盖章):
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
附表:4
诫免谈话人员情况备案表
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