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日常工作考核管理办法(2)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工作笔记要求每天一记,每月记录不得少于25天,记录天数少于25天的,按照50元/天的标准考核,300元封顶,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考勤考核(适用于各部门)
无故旷工,按照100元/天的标准考核,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旷工达3天的,按照相关制度,解除聘用合同;
3.工作纪律(适用于各部门)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如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玩游戏、闲聊等),发现一次,按照50元/次的标准考核,300元封顶,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报表上交(适用于工程部)
工程部要求每周四上午上交项目周报表,每月月底28号至30号上交月报,未按时上交的,周报按照50元/次、月报按照100元/次的标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其他临时急需上交的资料,未按照确定时间及时上交的,均按照50元/次的标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工作任务完成(适用于各部门)
对于《工作任务交办单》中签批确定的工作事项,未按时完成却未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清苦的,按照100元/件次的标准,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急需完成的事项,未按限办时间完成的按照100元/件次的标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改进办法
对于当月考核结果排在最后的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公司经理分别对其进行约谈,要求其限期改进,并约定下月工作考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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