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库防汛应急预案(6)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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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违反本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或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具体责任人.分管领导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履行防汛应急救援工作职责的;
2.在应急救援行动中,不服从应急救援前线指挥部调动.指挥的;
3.发生防洪事故时,不立即报告.不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不组织自救的;
4.在接到抢险救援命令后,相互推诿,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
5.拒绝提供可以提供的各种抢险所需设施.设备;
6.有关人员不按规定赶赴现场,或不坚守工作岗位的。
一.组织要求各小组成员要以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履职尽责,做好防洪预防和处置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迅速快捷。各责任人如因工作变动,继任者为当然责任人。XXXX 有限公司20XX 年 X 月 XX 日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区防汛应急预案六祁阳县防汛应急预案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共12篇)汛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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