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法硕考研 《法理学》复习要点(七)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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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硕考研 《法理学》复习
要点(七)
凯程考研整理如下,供同学们参考,如果有考研报考的问题,可以咨询凯程老师qq: 法硕考研辅导专家整理出了部分法律硕士法理学复习资料,为正在备战2017年法硕考研的同学提供复习参考。提示:笔记中带★为课堂特别强调重点内容,其他也为课堂老师指明需注意和重视内容,非不重要,不可忽视。
第七章、法律关系(重点)★
本章以前出过判断题,以后仍有可能出判断题或选择题。本章重要知识点包括:
1、法律关系;2、法律事实;3、权利;4、事实构成;5、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6、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7、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8、法律事实的分类;9、权利、义务的内容、概念、关系
1、法律关系的概念
概念及三大特征★
2、法律关系的种类★
一、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与诉讼法律关系
二、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
二、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3、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重要)★
一、法律关系主体
1、法律关系主题概念;
2、权利能力;
3、行为能力;
4、责任能力;
二、法律关系客体
1、概念;
2、条件;
3、种类;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力和义务的相互关系 ★
1、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权利是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权利反映着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独立自主和相互协作的关系的状态,它能给人们带来利益,带来某种好处。
义务是指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两种方式。义务是法律要求的一种责任,它意味要付出某种利益。
权利的最大限度就是义务,义务的最大限度就是权利。
2、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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