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功能室工作制度(4)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肺功能室进修人员工作制度
1、 进修人员学习期间要遵守本院及本科室有关规章制度。
2、 进修人员要明确进修学习目的,认真学习,虚心求教。
3、 进修时间为1-3月不等,进修生根据自己决定。
4、 肺功能室负责人定期进行讲座、授课、讨论等业务学习。
5、 进修人员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离岗、脱岗,
如有特殊事情,须事先请假并征得同意。
6、 业务不熟练或未经允许,进修生不能单独进行仪器操作。
7、 进修生须遵守知识产权,肺功能检测的数据结果、科室资料和
仪器耗材未经本科室专职人员许可不得带离或私自打印、复印、拍照。
8、 进修期间,由于进修生本人原因,发生不良事件,根据具体情
况予以相应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医政办通报其原单位。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9、 为保证进修人员能掌握实际工作技能,在进修期末进行考核评
估,结果写入进修鉴定。
下一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